项目名称: | 济高上河印项目(B3、B4、B6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 | ||
工程地点: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向阳路与纬十九路交汇处,大清河两侧。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约5.28亿 | 合同估算价: | 1045.78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剪力墙 | 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21.8万平米 |
招标单位: | 齐河济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刘涛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6171215 |
招标代理单位: | 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夏占磊、孙丽洁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88897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高上河印项目(B3、B4、B6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建设单位:齐河济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向阳路与纬十九路交汇处,大清河两侧。 项目规模:本项目所需电梯共40部,投资金额约1045.78万元 3.计划工期: 交货期:自接到供货通知后,120日内供货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期:自供货至现场指定地点后,90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具体时间按项目进展情况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分批发货安装,可以分批次计算)。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不划分个标段。 6.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修、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安装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类型含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施工类别包括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或型式试验证书)(类别含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且在有效期内;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3年),完成过所报品牌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及以上商业综合体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验收报告,时间以质检部门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合格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
五、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17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报名邮箱(JNJZ1507@163.com),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型式试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 (4)财务状况表; (5)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 (6)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7)信用查询截图。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合格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资料不合格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
七、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网站上发布。 |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9日9时0分~2022年12月13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