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Z-202303A-2028-137
项目名称: 雪山片区A3、B13地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雪山片区A3、B13地块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
合同估算价: 约1200万元
招标单位: 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崇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1-81759687
招标代理单位: 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李逊鹏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531-88878222/1506614717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雪山片区A3、B13地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雪山片区A3、B13地块。项目规模:约120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雪山片区A3、B13地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迁改工程的深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调试、验收、保修、与迁改工程相关的关系协调(包括迁改区域的电力、市政、园林等)及配合移交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6、该项目不分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④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应持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迁改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三、招标范围
雪山片区A3、B13地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迁改工程的深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调试、验收、保修、与迁改工程相关的关系协调(包括迁改区域的电力、市政、园林等)及配合移交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本次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同时在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下列资料原件送至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现场核验,并将资料扫描件(扫描件要求为彩色、图片清晰可辨)制作成PDF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njz106@163.com):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三表一注即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6)符合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7)企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或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注: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投标条件”规定的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九、公告时间:2023年3月28日 –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