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
报名地点: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06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庄科片区。
项目简介:本项目涉及桥梁11座。
磋商范围:济南高新区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最终获得相关部门有效批文,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并协助采购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承担过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名(信息填报)
凡有意参加磋商会者,请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之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jnjz606@163.com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进行信息填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符合本公告3.2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
(4)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注:①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②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 报价文件的提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联 系 人:夏占磊、孙丽洁
电 话:0531-88887567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6897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