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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吉华大厦冷却塔更换项目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综合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1. 综合比选条件

本项目济南吉华大厦冷却塔更换项目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已批准,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济南吉华大厦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综合比选。

2.项目概况与综合比选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吉华大厦附七楼平台

(2)比选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冷却塔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技术培训、维护及售后服务等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品牌设备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时间控制、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若为代理商须具备冷却塔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同一种品牌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须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冷却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日止(3年)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供应商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

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11-2/1511-3室) 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装订):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财务状况表;(6)类似业绩合同;(7)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资料(上述3.(4)条内容);(8)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5. 综合比选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综合比选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综合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吉华大厦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英贤街19号

   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11-2/1511-3室

邮    编:250000

邮    编:250100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    话:88877222

电    话:88886111

传    真:/

传    真:8888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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