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峪金谷A5-2号楼2-5层A类乙级防火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谷A5-2号楼2-5层A类乙级防火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
采购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代理机构地点: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高新区经十路以南,舜华南路以东,凤凰路以西,汉峪金谷A5-2号楼2-5层。
规 模:防火玻璃隔断面积约400㎡。
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A类乙级防火玻璃隔断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通过验收、移交、缺陷处理、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最终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类乙级防火玻璃隔断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供应商具有相应产品供货、安装和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所报品牌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低于A类乙级的防火玻璃隔断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A类乙级,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另行提供A类乙级防火玻璃隔断品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4防火玻璃隔断具备消防检测部门出具的不低于A类1小时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型式检验报告(CMA检验报告)。
3.5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3.8本项目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会。
4.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磋商会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之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Jnjz1507@163.com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进行信息填报: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符合本公告3.2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
(4)符合本公告3.4条款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
(5)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若为代理商参加磋商会,则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均须提供网页截图);
(6)代理商另须提供A类乙级防火玻璃隔断品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注:(1)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4)供应商如采取网上信息填报的方式,须在邮箱写信栏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官网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体网页版,华体(中国)
联系人:孙雪
电 话:0531-88889707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